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审理一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

  8月25日上午,天津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秀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庭审全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直播。

 

  该案系因两被告住所地均在北京,由青岛海事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两审裁定后,移送至天津海事法院审理,具有海事跨地域专门管辖的特点。原告青岛某货运有限公司依据《四川石化非危液体化工产品集装箱液带运输合同》,索要合同期内8个月、2.6万余吨货物的陆水联运运费、违约金等共计350余万元。

 

  庭审前,李秀杰认真阅读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庭审中,针对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李秀杰作为审判长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有序推进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小时的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节奏紧凑。在充分查明事实、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庭审后,李秀杰立即组织了现场调解,三方当事人初步达成和解意愿。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