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首例海事行政纠纷案件通过我院成功跨省立案

         2020年7月24日上午,安康首例海事行政纠纷案件通过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跨域立案,这是我院作为协作法院借助移动微法院平台推送的首例跨省立案案件。

 

2020年7月20日,我院立案庭收到邓某诉安康市某海事局不服海事行政复议纠纷一案起诉材料,经初步审查,该案是一起由海事事故引起的行政纠纷案件,可能涉及海事法院专属管辖。为了不违反案件专属管辖规定,确保案件及时受理,我院立案庭法官在查询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规定后,主动电话联系武汉海事法院,经与武汉海事法院立案庭、行政庭相关负责人沟通后,确定该案应由其管辖。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和起诉成本,我院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平台向管辖法院跨域推送立案申请。

 

在征询当事人邓某的意见后,7月24日上午10时18分,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法官借助移动微法院平台上传原告身份信息、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后,将立案申请提交至武汉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立案法官审查后,于10时28分受理了该案,并向当事人短信发送了缴纳诉讼费通知。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作为协作法院,按跨域立案工作要求,随即将该案书面起诉材料通过司法专递邮递武汉海事法院。至此,安康首例海事行政纠纷案件通过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跨省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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